根据国务院《暂行条例》和指导委员会《关于的试行》,结合福建省实际,秉持公平、公正、公开、规范及易操作原则,特制订本细则。
一、申请的对象
各类的研究生、与生以及生,第二的,可按本细则部分。
二、学科与结构分类
1.学科门类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艺术学、学。
2.结构分类:基础和核心。
福建省现中的基础主要有:***思想和中国特色主义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数学(一)、数学(工专)、数学(工本)、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线性代数、线性代数(经管类)、(一)、(二)、计算机基础,计算机基础()、物理(工)、物理(工)()、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心理学、语文、政治经济学(财经类)、学(一)和普通逻辑等。如中基础有调整,则相应进行调整。
三、
1.生,可与原名称、代码相同的;其他形式的生,可与原前置层次相同或较低层次名称相同或相近且相当的。
2.各类及以上生,可层次的“***思想和中国特色主义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和层次的“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3.各类生,可层次的“***思想和中国特色主义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或在校期间已修习“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且成绩的,可相同名称的。
4.各类工学、理学学科门类或数学类大类生,可“数学(一)”、“数学(工专)”、“数学(工本)”、“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和“线性代数”、“线性代数(经管类)”。
5.各类生,可“(一)”、“(二)”。
6.各类计算机类大类生,可“计算机基础”、“计算机基础()”、“中计算机”和“中计算机()”。
7.各类物理学类大类生, 可“物理(工)”和“物理(工)()”。
8.各类汉语言文学、新闻、文秘生,可“语文”。
9.结业生、肄业生及退学生,可已学过且成绩的名称相同的基础。
10.凡获得部中心统一组织的非者,可申请福建省中的相对应,具体按《非可列表》执行(见附件)。
四、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应登录“福建省考务”个人“”模块进行办理,并按如下提交材料:
1.《福建省申请表》;
2.需提供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以及由中国学生信息网出具的《部电子备案表》,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号;
3.申请上述第1.3.4.9项的需提供由原教务处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部门签名盖章的个人成绩单复印件一份或生《生登记表》复印件一份,应在处作出显著标记;
4.在福建省参加取得非的申请,可登录个人选择“非”办理,自动审核,无需上交相关材料。因非信息与福建省库信息不符或在外省参加取得非的,应选择“”办理手续,需提供《福建省申请表》、非和身份证复印件。
五、申请及操作流程
1.预申请:上半年1月15日至2月15日,下半年7月15日至8月15日;
现场确认:上半年2月27日至3月3日,下半年8月28日至9月1日(不含双休日);
现场确认期间,本人持有效证件向市、县(区)招生(试点向相关)提交材料。
2.非开通:上半年2月1日至5月25日,下半年8月1日至11月25日。
3.审核流程:当地招生或办初审,复审,省院终审。终审结束后,将于5月(上半年)和11月(下半年)开放查询审核情况并开通打印《福建省审核情况表》。
六、其他事项
1.申请的门数,不得超过的总门数的三分之二。
2. 应如实上报材料,凡有伪造、涂改或者提供假证明材料者,一经查出,将按《违规处理办法》(部令第33号)相关处理;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有关给予必要的处理。
3.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执行,以往有关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本细则由福建省院负责解释。
附件:非可列表(点击下载)
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管理实施细则的内容就介绍到这里,了解更多有关自考、成考等学历提升相关知识,同学们可以把本站(zikaoben.cn)加入浏览器收藏夹。有任何学历提升相关疑问,也可以点此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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