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考委、格尔木市考委,各主考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精神,结合我省自学考试发展实际和专业开考情况,经广泛调研论证,对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行专业考试计划(以下简称旧计划)进行了调整,为确保专业考试计划调整工作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一)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和我省开考专业实际,本次调整16个专业考试计划(以下简称新计划)。新旧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对应关系详见《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应表》(附件1)。各专业课程设置明细详见《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附件2)。

(二)目前停考过渡期的14个专业,不再进行考试计划调整,各专业部分课程使用国家统一的新课程代码、课程名称,替换关系见《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新旧课程替换对照表》(附件3),其他课程代码和课程名称不变。

二、过渡办法

(一)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为新计划与旧计划过渡期。过渡期内,考试课程可以根据《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课程顶替关系表》(附件4)双向顶替,考生既可按旧计划申请毕业,也可按新计划申请毕业。2026年1月1日起,旧计划全面停止执行,所有考生均按新计划申请毕业。

(二)2020年停考的计算机应用(专科)等11个专业继续执行旧计划,毕业证书办理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

(三)2022年停考的汉语言文学(专科)等3个专业继续执行旧计划,毕业证书办理时间截止到2025年12月。

三、课程顶替

(一)《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课程顶替关系表》只适用于本专业,不能类推到其他专业。

(二)幼儿游戏理论与指导(14603)、电子政务概论(03333)、工程项目管理(13648)、项目管理(03346)、电子商务概论(00896)、小学综合性学习与跨学科教学(14462)等课程,因实践性环节考核要求,旧计划中无对应的理论课程,不安排课程顶替。

(三)2024年上半年起,考生如不考英语(专)或英语(专升本),可以选考我省自学考试其他专业考试计划中与本专业课程名称和课程代码不相同的课程(合计不低于7学分,未曾用于申请自学考试毕业证)顶替。

(四)新计划课程免考按照《关于印发<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青考委办〔2021〕9号)执行。其中关于英语(一)的免考规定适用于英语(专),英语(二)的免考规定适用于英语(专升本)。

四、其他

(一)考生申请学士学位,须提前关注主考学校关于申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专业计划调整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持续时间长,请各市州考委和主考学校收到本通知后,及时向县(区)考试机构、考生广泛宣传专业调整相关信息,做好咨询、解释等工作,保障本次专业调整的顺利实施。 

附件:

1.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应表

2.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

3.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新旧课程替换对照表

4.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课程顶替关系表

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

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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