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4号)精神,结合甘肃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一)符合下列的中国公民可以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的各类高、中等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

4.高起本或高起专的应高级中等或者具有同等学力。必须是已取得经部审定核准的系列颁发的书、结业或以上的人员。

5.医学门类应具备以下

(1)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或取得认可的普通中专及以上相应;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并具有中专或中专水平

(2)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

(3)医学门类其他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人员。

(4)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对口。

(二)在甘肃省定居并符合上述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侨民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后,到当地招生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三)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地并参加。确需在非户口所在地的,原则上应在工作或居住所在地,严格按照有关提供居住证、银行工资流水单(须银行盖章,前至少3个月)或社保证明,并签订《2022年甘肃省招生统一诚信承诺书》。所有参加统考、单考和免试入学的均需办理手续。

(四)信息采集工作按照部的有关以及《各类招生工作信息标准》执行。

(五)及资格确认的

1.

9月5日8:30至9日18:00,逾期一律不予补报和确认。

2.网址及

甘肃省院网站:https://www.ganseea.cn。可登录以上网址查询我省招生政策和招生和章程、及资格审核确认等信息。进入“”网页,按照提示和,准确输入基本信息及志愿信息;核对输入的信息无误后提交;将给出的网报号准确记录,然后成功后完成网报过程。

应按照对口、服从工作需要的原则,在准确填写招生中的各项内容。代码填写错误导致影响录取的,责任自负。

3.招生

部在结束后根据各省生源情况方才下达数,所以省院在只公布招生、招生和类别、形式、年限及授课地点等。

4.资格审核确认

9月5日8:30至9日18:00;9月13日8:30至15日18:00,未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其无效。

5.资格审核确认方式

受***肺炎***影响,2022年甘肃省信息及资格审核确认采取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以线上为主,线下为辅。具体办法以省公布的《关于2022年甘肃省招生统一有关工作的》为准。各市(州)招生负责组织和指导进行线上、线下审核确认。    

6.鉴于全省和高起本、高起专统考外语中小语种(日、俄)人数较少的实际,凡小语种,资格审核地必须选为兰州市城关区招生办公室,并在兰州市城关区参加

7.线下(现场)确认时,必须严格遵守地******政策和有关,须提供身份证和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同时签订《2022年甘肃省招生统一诚信承诺书》,由点工作人员审核后,办理确认手续。

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市(州)并参加。确需在非户口所在市(州)的,原则上应在工作或居住所在市(州)。非户口所在市(州)除上传必须的有关材料外,还需上传所在地居住证原件、银行开具的工资流水单(银行盖章,前至少3个月)或社保证明等有关材料。

具有其他照顾,应同时出示各类照顾(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核符合照顾的,方可办理照顾手续。符合免试,资格审核地必须选为甘肃省院职业招生处。

(六)线下(现场)确认工作流程

确认点提供自己的网报号或身份证号,确认点查看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填写相关资料并通过资格审查后,签订《2022年甘肃省招生统一诚信承诺书》,进行现场照像;各项数字化信息和图像信息合成后,打印出含有照片、信息和志愿信息的登记表,经本人核查后签字确认。凡因本人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七)各市(州)招生根据将确认后的电子信息汇总、整理、校验、刻录光盘后自行保存。享受各类照顾(证明)复印件,由各市(州)招生按类别装订成册,指定专人保管,以备查证。     

(八)电子档案是录取的依据。电子档案包括确认后的信息、志愿信息、特征信息、统考成绩信息等四部分。登记表、特征(照顾加分项目)及各科成绩是电子档案的主要信息。

(九)省院负责采集文化课成绩信息(包括音、体、美成绩信息),收集整理、汇总、校验全省的各种信息数据库,按照的格式建立并形生电子档案。有课加试的招生课加试成绩报送省院。

(十)确认通过后,于11月2日至6日登陆2022年甘肃省招生统一网站自行打印

二、招生

(一)经部审定核准举办的开放、职工、职业、职业干部和普通成(继)教院等(以下统称“”)实行统一招生。

(二)各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和部有关招生等制订本招生章程,并以适当方式向公布。招生章程必须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内容包括招生形式、学制和年限、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以及加试、地点等。各应对招生章程的内容承担责任并负责处理遗留问题。

(三)招生类型分起点升(以下简称“高起本”)、起点升(以下简称“高起专”)和起点升(以下简称“”)三种。在校形式分脱产、业余和三种,脱产最短为:高起本四年、高起专和两年,业余和最短为:高起本五年、高起专和两年半。

(四)招生来源编制工作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各编制在各地的招生目录,目录内容应包括招生、层次、形式、学制、外语语种、校外教学点(站)、授课地点、收费标准等内容;第二阶段,各省级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单位)司(局)认真落实部《普通继续办学基本(试行)》,综合考虑办学和能力、生源情况等,合理确定所属招生规模,组织所属编制各在各地招生数,招生数原则上不超过本校在生源地人数的85%。部直属招生部(发展规划司)核定下达。

(五)招生来源实行编制和,招生来源的编制、上报、分送、调整等工作按部有关进行。所有必须在全口径编制分省(包括省属在本省的分);省级行政部门、招生和有关部门(单位)司(局)在所属的招生编制工作。

(六)在分省编制过程中要立足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着眼优化结构和提高质量,充分体现为在职从业人员服务、以业余为主的特点,严格控制脱产的招生规模。

(七)举办,只能在已经按履行过校外教学点(站)登记手续,并报有关省级行政部门备案的省(区、市)招生。

(八)应按部相关提前做好招生备案工作,并在部公布的拟招生备案范围内安排招生

(九)医学门类中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藏医学、蒙医学、维吾尔医学、针灸推拿学、预防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和医学检验等不得安排招生;艺术类、外语类安排招生须经部审核备案。

(十)省院根据部和省厅下达的招生核对汇总后统一向公布。

三、

(一)各市(州)招生按考务组织均设在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

(二)我省2022年所用文具,由按照需求,自备2B铅笔、2B橡皮和蓝色、黑色签字笔等。

(三)参加时须持和身份证,以便核查。身份证如丢失,应事先取得当地户籍部门出具的贴有本人近期照片并加盖有骑缝章的证明。

(四)2022年我省招生评卷工作继续实行评卷,参加答题全部采用在答题卡上作答和填涂。

(五)高起本、高起专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课统考均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其中数文科类、理科类两种,外语分、日语、俄语三个语种,由根据招生选择一种。高起本的,除参加三门统考课的外,还需参加基础课的,理科类基础课为“物理、化学”(简称“理化”),文科类基础课为“历史、地理”(简称“史地”)。以上试题均由部统一命制(见附表1)。

(六)统考为政治、外语和一门基础课。除外语非语种(日语、俄语)外,试题由部统一命制。

(七)高起本、高起专、统考外语,由根据招生,可在英、日、俄语种中任选一种。

(八)艺术和体育类招生必须对进行加试,其他是否加试由各自行确定。进行加试必须在向公布的招生方案中注明并自行命题和组织加试成绩及确定的加试名单必须于前报送省院备案。

(九)所有统考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高起本、高起专的统考每门为120分钟,每门为150分钟。

(十)为11月5日、6日(相关安排见附表2)。

(十一)招生统一应当按照相关考务规则实施并一律使用标准化

四、评卷工作

(一)评卷工作由省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

(二)2022年我省招生工作继续实行评卷。结束后,全省开始集中收取所有答题卡。省院负责扫描、切割、形成各学科评卷库。评卷点组织评卷员评卷规则和标准,先进行试评,然后正式进入评卷阶段。

(三)评卷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成立评卷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评卷工作。评卷点也应成立相应的评卷领导小组,对评卷质量与进度负总责。各学科成立评卷组,学科组长由本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评卷要选聘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当年无子女的高水平教师参加评卷工作,指定试题评卷组负责人,负责掌握评卷标准,抽查和监督评卷质量,确保评卷公平、公正。

(四)评卷工作应遵循“坚持标准,公正准确,给分有理,扣分有据”的原则,严格执行部制订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

(五)成绩由登陆省院网站查询,不对查卷。

五、录取

(一)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省院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计算机现场局域网录取。

(二)录取工作按照“负责,省院监督”的实施。即:在符合招生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中,由招生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录取与否和录取的,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省院在录取时根据招生政策对招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

(三)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招生委员会根据的最基本,参照统考成绩和招生科类划定。

(四)艺术类和体育类实行文化课成绩上线,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阶段,省院根据上线情况,在核定的招生总数内,做好调剂录取工作。其中,高起本、高起专的艺术类(除史论、编导类外)和体育类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艺术类高起本、高起专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录取时作为参考;高起专的公安类的全部、医学(药学类除外)和中央司法警官的监狱、劳教,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低最低控制分数线,但不得低于相应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

(五)各招生应选派熟悉招生政策和计算机操作的人员参加录取工作,及时上、下载信息,确保录取工作按期进行。

(六)录取名单经省院审核批准盖章后有效。招生按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报到时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须持)办理报到手续。

六、录取照顾政策

(一)获得“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相关或证明,省院审核,招生同意,可免试入学。

(二)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锦标赛和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推荐表》(体育总局监制),省院审核,招生同意,可免试入学。

(三)参加“选聘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生志愿服务西部”“农村义务阶段教师特设岗位”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的普通高职(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相关项目考核证,可申请免试就读省内

符合的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凭身份证、退役证(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军官转业、军官复员)及相应的,可申请免试就读省内

(四)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录取时在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确定。

(五)符合下列之一的,录取时在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确定。

1.获得地级以上(含)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区、市)厅、局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位于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年满25周岁(1997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上人员。

(六)符合下列之一的,录取时在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确定。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2.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及长期居住在少数民族地区(县、市、区)的汉族

符合上述照顾政策的必须于时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照顾分数不得累计。

(七)录取阶段,所有进行分省(区、市)的调整,省院积极配合做好生源和的调整工作。

(八)录取名单由招生提出,省院审核。招生按审核后的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录取工作结束后,省院负责向部报送录取的数据库,并向招生提供审核后的本年度录取名单。

七、信息公开公示

(一)建立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多级招生信息公开制度。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要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

(二)各级行政部门、招生、有关应按照有关,分别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复查结果等相关信息。

各级行政部门、招生、有关应按照职责分工,对享受政策加分照顾、免试入学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的资格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单位、享受照顾政策类别、资格、测试项目、测试成绩、标准、拟录和录取优惠分值等。有关单位应于录取前在各自门户网站进行信息公示,并保持公示半年。

(三)各级行政部门、招生、有关要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讯地址,并按照有关信访对举报事项及时调查处理。

八、复查

入学期间,招生要对已报到信息进行全面复查。对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加分照顾和免试入学资格证明等材料与录取名册、电子档案逐一进行比对核查,并通过“人证识别”等严防冒名顶替。对其中不符合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应按照相关取消其入学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对不能通过电子,必须对时的最后进行复核,不能提供经部审定核准的系列颁发的相应层次及以上书者,由招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院备案。

九、招生经费

时须缴纳费和电子档案制作费。具体收费标准为:每生每科收费25元;电子档案制作费每生30元。招生按录取人数每生80元标准向省院缴纳招生录取费。招生经费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十、其他

(一)招生工作结束后,各市(州)招生、各应认真总结工作,并书面报送省院,以便进一步研究改进我省招生工作。

(二)对违反招生有关的,依照《违规处理办法》(部令第33号)和《普通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附表:1.起点升本、统一一览表

2.2022年甘肃省招生统一

附表1

起点升本、统一一览表

层次

类别

统一命题

起点升

理科

语文   数学(理)  外语  理化

文科

语文   数学(文)  外语  史地

起点升

理科

语文   数学(理)  外语

文科

语文   数学(文)  外语

附表2

2022年甘肃省招生统一

一、起点升本、

            

11月5日

11月6日

9:00-11:00

语文/汉语

外语

14:30-16:30

数学(文科)

数学(理科)

史地(高起本文科)

理化(高起本理科)

二、起点升

         

11月5日

11月6日

9:00-11:30

政治

语文

艺术概论

数学(一)

数学(二)

民法

生态学基础

医学综合

根据选择一门

14:30-17:00

外语

 

说明:1.2022依据院(原中心)制定的《各类招生复习大纲(2020年版)》命题。

          2.起点升招生所对应的按《起点升与统一对照表》(教学厅〔2017〕12号文件附件4)执行。

附件2

2022年甘肃省招生工作进程表

工作阶段

工作内容

主办单位

完成

准备阶段

1.修订我省招生办法及有关文件(含中专)

2.编制招生目录并公布

3.完善网报

9月4日前

阶段

9月5日至9日

线上资格审核和线下(现场)资格审核

院、市(州)招生

9月

统计阶段

复核信息;编排

院、市(州)招生

9月30日前

上报情况汇总表

组织统考

印发评卷工作通知和评卷工作方案;

10月30日前

建立全省数据库,完生电子档案制作的前期工作

统一

院、市(州)招生

11月5日至6日

评卷公布成绩

招生报送课成绩(艺术、体育类)

招生

11月

评卷

院、评卷单位

公布成绩;

院、市(州)招生

审定、公布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数据准备,人员培训

省招委会、省

录取

制订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省院组织招生录取

院、招生

12月

总结

上报录取录取库、招生总结

2023年1月

2022年甘肃省成人高考报名实施办法的内容就介绍到这里,了解更多有关自考、成考等学历提升相关知识,同学们可以把本站(zikaoben.cn)加入浏览器收藏夹有任何学历提升相关疑问,也可以点此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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