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2年西藏自治区招生工作,根据《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

一、

(一)

符合下列的中国公民可以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分裂,品德良好。

2.的各类高、中等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其他人员。

3.起点升(以下简称高起本)或起点升(以下简称高起专)的须高级中等或者具有同等学力。起点升(以下简称)的须是已取得经部审定核准的系列颁发的书、结业或以上的人员,且须提供“中国学生信息网()”验证信息。

4.医学门类应具备以下

(1)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的人员,应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或取得认可的普通中专及以上相应;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并具有中专或中专水平

(2)的人员应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

(3)医学门类其他的人员应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人员。

(4)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对口。

5.招生性质或范围属“直属”或“委培”的,须开具所在单位政工人事部门证明。凡招生和委托培养的,只允许该或委托单位的

6.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的户籍在藏或在藏工作(居住)人员。

7.在西藏定居并符合上述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侨民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在省级招生指定的地点

8.区外户籍不得脱产类;尚处于禁止参加的受处理者不得; 已在其他省(市、区)不得在我区

(二)、地点及办法

分“”和“审核”两个阶段。

1.:9月3日至9月16日。

网址:http://crgx.zsks.edu.xizang.gov.cn:8082(西藏自治区招生信息

参加统一、二和免试入学的均需办理手续。

须登录网站认真阅读招生、招生目录、招生性质或范围及相关招生政策,详细了解流程,严格按,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标准照片格式为:240×320像素,JPG格式,免冠蓝底,不得大于30KB)及有关材料(含身份证、、资质证、电子信息、《基础信息单》、照顾加分审核材料等),并完成。未按规范上传的,一律不予审核。

填报信息时,须准确填写姓名、性别、证件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各项信息。填报志愿时,不得跨科类兼报;层次为高起本,第二志愿可兼报同科类高起专(参与高起专录取时重新计分);第一志愿为脱产,第二志愿可兼报或业余。填报完毕后,自行打印《基础信息单》。《基础信息单》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扫描上传;非在职人员可由所在乡、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扫描上传

2.审核:9月10日至9月18日。

由各地(市)局招生办,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政工人事处,西藏民族招就处实行审核。

完成信息填报和资料上传后,由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本人须在完成信息最终确认。未经审核部门和本人双方共同审核确认的信息无效;因委托他人(包括单位)或本人出现失误,责任由本人承担。

3.确认信息后,须按照《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全区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藏发改价格〔2021〕380号)交纳费56元,考务费每科36元(费、考务费均实行)。未完成的,视为主动放弃。若遇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无法组织实施,费用将退回缴纳账户。

4.各地(市)招生办要认真组织好和审核工作,严把审核关,对不符合的一律不予,并按“谁确认,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相关责任。同时,要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5.编排、考区试卷(答卷)需求申请:9月20日至9月25日。及座次按考区、层次、科类、组由计算机随机编排。

二、与评卷

(一)

除藏语文试题由自治区统一组织命题外,其他均由部统一命制。必须严格按答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0.5mm黑色签字笔作答。

1.起点升按文史类、理工类分别设置统考。统考均为语文(或汉语+藏语文)、数学(文科)或数学(理科)、。每门满分为150分,为120分钟。各科类如下:

(1)文史类:语文(或汉语+藏语文)、数学(文科)、

起点升需加试基础课历史、地理(简称史地)。

(2)理工类:语文(或汉语+藏语文)、数学(理科)、

起点升需加试基础课物理、化学(简称理化)。

(3)艺术和体育类招生必须对进行加试,其它是否加试由各自行确定。加试必须在向公布的招生方案中注明并自行命题和组织加试成绩及确定的加试名单必须于11月5日前报送自治区院备案。

(4)起点升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考语文或汉语。考语文试卷的,语文成绩100%计入总分;考汉语试卷的必须考藏语文,汉语成绩和藏语文成绩各按50%计入总分。藏医学必须同时考汉语和藏语文。各科类总分具体计算如下:

起点升总分=语文(或<汉语+藏语文>×50%)+数学++史地(理化)

起点升总分=语文(或<汉语+藏语文>×50%)+数学+

2.起点升统考均为三门,即两门课和一门基础课。每门满分为150分,为150分钟。各科类如下:

(1)文史中医类:政治、语文;

(2)艺术类:政治、、艺术概论;

(3)理工类:政治、数学(一);

(4)经济类:政治、数学(二);

(5)法学类:政治、、民法;

(6)学类:政治、

(7)农学类:政治、、生态学基础;

(8)医学类:政治、、医学综合。

起点升总分=政治+基础课

上述各实行统考。

(二)组织

1.由自治区院统一组织,各考区具体实施。必须设在标准化。各考区要强化******和考务,加强对监考人员和考务工作人员的和培训,规范操作程序,严肃考风考纪,认真组织

2.须在户籍或工作(居住)地,按照“就近”原则参考,不受理跨区域。凡参加我区录取的必须在我区所设的参加,在其他省(市、区)参加的成绩一律不予认可。

3.必须严格遵守《守则》和有关考务,做到诚信、诚信应考,按采集《诚信承诺书》,打印。第一科前或熟悉时,须提交个人彩色打印纸质版“藏易通绿色健康码”、14天所在考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检测在11月3日9:00后),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物品参加

4.笔试一律用通用语言文字答题(、藏语文试卷除外),否则不予评卷。因不按考务答卷造成的后果,由自负。

5.评卷、统分工作由自治区院统一组织实施。成绩通过西藏自治区院门户网站、“西藏微青年”微信公众号、“西藏招生”微信服务号、西藏自治区招生信息、西藏自治区招生信息查询、西藏政务服务公布。

6.成绩公布后,如有异议,可向地(市)招生办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复查只查分不查卷,仅限于漏评、误评及小题分汇总,各地(市)招生办须认真核对信息并报自治区院。

(三)评卷工作

实行计算机评卷,由自治区院具体组织实施。各地(市)局、格办政工人事处、西藏民族招就处须积极配合做好评卷教师选派工作,具体另行通知。

三、录取

(一)实行远程录取。录取工作于11月下旬开始,12月下旬结束;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再进行补录和改录。录取结果通过西藏自治区院门户网站、“西藏微青年”微信公众号、“西藏招生”微信服务号、西藏自治区招生信息、西藏自治区招生信息查询、西藏政务服务公布。

(二)实行“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即:在符合招生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中,由招生根据志愿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录取与否和录取的,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自治区招生办根据招生政策对招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行为予以纠正。各招生要加强校内自我监督,建立自我约束机制。

(三)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根据有关政策、和招生分科类划定各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高起本、高起专的艺术类(除史论、编导类外)和体育类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高起专的公安类的全部、医学(药学类除外),如上线不足可适当降低控制分数线,但不得低于相应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

(四)录取时,按统考总成绩向招生顺序投档,对于有课加试的,根据加试名单向招生顺序投档。招生根据参加统考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和体育类文化统考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原则上按招生的加试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对于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福利类所有招生类型,以及、高起本公安、监狱、劳教类,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过20分。

(六)照顾政策

1.获得“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相关或证明,自治区招生办审核,招生同意,可免试入学(申请进入的,应具备资格)。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锦标赛和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自治区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推荐表》(体育总局监制),自治区招生办审核,招生同意,可免试入学(申请进入的,应具备资格)。

3.参加“选聘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生志愿服务西部”“农村义务阶段教师特设岗位”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的普通高职(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相关项目考核证,自治区招生办审核,招生同意,可申请免试就读区内的(应具备资格)。

4.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凭身份证、退役证(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军官转业、军官复员)及符合相应,自治区招生办审核,招生同意,可申请免试就读区内的(应具备资格)。

5.运动健将和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自治区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由自治区招生办在成绩的基础上增加50分(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确定。

6.符合下列之一的,由自治区招生办在成绩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确定:

(1)获得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区、市)厅、局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不含行业性的单项奖及某一项工作奖或称号);

(2)获得自治区级工、青、妇组织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门巴族、珞巴族、夏尔巴人、僜人(夏尔巴人、僜人时民族选择“其他”);边境县所属边境乡镇农牧民;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即199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者,出生年月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7.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自治区招生办在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确定。

符合上述照顾必须在时上传相应的资料信息(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须上传省级部门出具的《自主就业证》),各地(市)招生办须认真审核,打印符合照顾所提交的资料信息并加盖公章留存备查。符合以上两项及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其照顾分数不得累计。符合照顾的信息,经自治区招生办审核后,由各地(市)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示。

(七)委托培养学生的单位,可根据的实际情况,向招生提出调整生源分配的建议,但不参与录取工作。

(八)所有均实行远程录取。招生不得擅自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在藏代录。凡不能参加我区远程录取的,只允许委托本校在藏站或自治区招生办代录。凡委托代录的,须提前将书面委托函发至自治区招生办。

(九)录取名单由招生提出,自治区招生办审核。招生按审核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招生不得擅自招收未经自治区招生办审批录取的(或发放录取通知书、入学通知书),一经查实取消该在藏招生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十一)招生不得擅自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在藏设立违规教学点(班)。若需在藏开设站,须经自治区厅相关部门审批;区外脱产一律不得在藏设立教学点(班),且不得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授教学。

四、入学资格复查

入学期间,招生要对已报到信息进行全面复查。对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加分照顾和免试入学资格证明等材料与录取名册、电子档案逐一进行对比核查,并通过“人证识别”等严防冒名顶替。对其中不符合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应按照相关取消其入学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对不能通过电子,必须对时的最后进行复核,不能提供经部审定核准的系列颁发的相应层次及以上书者,由招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有关省级招生备案。

正式录取且逾期未报到入学的,招生不得信息;因个人原因未能的,自行承担后果。

五、加强领导,严明纪律

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重,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思想到位,到位,到位,***到位”的

各级招生部门要加强内部,加强纪检监察力度,对发现和群众举报的违纪舞弊案件,按有关严肃查处。对违反相关招生行为的工作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违规处理办法》(部令第33号)、《普通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部令36号)处理。

六、其它

1.录取前不统一体检,已录取体检与否由录取确定。

2.在职及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其他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所在乡、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负责。

3.自治区招生办及各地(市)招生办联系电话

自治区0891-6361823、6650167

拉  萨0891-6330164   昌  都0895-4822318

山  南0893-7832061   日喀则0892-8832767

那  曲0896-3924570   阿  里0897-2821232

林  芝0894-5822294   格  办0979-8482912

西藏民族029-33755799

4.本由自治区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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