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23年1月高等将于1月7日至8日举行。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

为11月22日10:00至25日12:00,正式为11月22日10:00至25日17:00。为11月29日14:00至12月2日17:00,为11月30日10:00至12月3日17:00。

二、

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也可按规定参加我省

三、手续

首次参加的新须先办理手续,然后才可选择。已进行过,取得准考证号且个人信息完整的可直接(操作流程见附件1)。对于个人信息资料不完整,如身份证号和姓名为空、缺相片等情况的,将不能,请提前联系所在地市办公室,及时完善个人相关信息,以免影响

(一)

分预和正式两个阶段。

1.预通过广东省管理(网址:https://www.eeagd.edu.cn/selfec/,下同),从【】通道进行预。预须录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成功后将得到唯一的预号,预号仅当次有效。成功后还须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才能进行正式。请注意保管好本人的号和密码,勿透露给他人使用,不要在以外的第三方网站输入本人的号和密码,避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

2.正式。本次正式全部进行,须凭当次预号,在规定内通过广东省院官方微信(ID:gdsksy)小程序进行正式(操作可参考附件2)。正式成功后将获得唯一准考证号,所有务必牢记。身份验证过程中采集的证件照是管理中的存档照片(见附件3),将用于包括照比对在内的所有业务办理。

因面容特征变化等原因无法线上信息(含照片)未能通过审核的,应及时联系所在地市办公室按指定途径完成正式,11月27日后不再受理。

(二)
所有均须在前先“粤(穗)康码”(以下简称“粤康码”),然后通过广东省管理从【】通道,并进行时如未绑定联系手机,则须先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可,需要修改已绑定手机的也可通过菜单栏的【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无法自行解绑手机的,可到所在地市办公室或其指定单位解绑。

可根据各考区考位供给情况选择考区,每个每次只能一次,且只能选择一个考区参加,在保存或修改信息时须进行短信验证,以确认操作,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各级办公室当次联系的重要渠道,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承担。在确认信息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是否正确。考区和一经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后所交费一旦缴纳,不予退还。后必须再次登录管理,检查交费状态是否为“已”,以此确认是否成功,如遇问题应及时与所在地市办公室联系。应避免在最后,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

四、打印准考证

须在前10天内登录广东省管理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载明参加当次各科的座位信息。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请在上述时段内及时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向所在地市办公室咨询。

五、参加注意事项

(一)所有均须凭自行打印的当次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登记的对应证件)、“粤康码”绿码及健康信息申报表参加

(二)所有必须自觉遵守广东省2023年1月疫情防控须知(附件4),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和要求。考前10天应每天在“粤康码”中如实申报个人健康情况,如实填写考前10天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详见附件4),并在接受考前检查时向考点工作人员提供。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应佩戴一次性医用或以上级别口罩参加,按照所在地市办公室和考点的要求,主动配合做好人脸识别技术和人工比对身份证检查的身份核验工作。应服从考点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在考点内随意走动,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结束后迅速离开考点,不聚集。

(四)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

(五)要遵守防疫规定和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要求提供健康证明材料。的疫情防控将根据新的要求进行动态管理,请在考前密切关注省院的、官微以及各地市办公室发布的信息。

六、成绩公布与复核申请

(一)成绩公布
本次成绩预计在2023年3月公布,届时可通过管理查询合格成绩,通过省院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询全部成绩,具体安排请留意省院官方网站相关信息。

(二)成绩复查申请
1.申请复查程序。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参加所在市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各地市办公室在当次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以内安排具体受理和地点,请密切关注所在地市办公室公布的通知要求,过后不再受理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

2.复查结果告知。省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管理通知,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按确认的通信地址寄送);也可向受理申请的地市办公室咨询复查结果。

七、违规处理

广东省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广大务必诚信应考。
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将按照当次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邮寄。也可在成绩公布后,通过广东省管理查询违规处理的相关情况。

八、其他

(一)根据《关于调整我省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8〕352号),我省收费标准为每科37元。
(二)残疾参加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前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当地市考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结束后不予受理。
(三)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直接向所在地市办公室咨询(附件5)。其他未尽事宜,请密切关注广东省院官微、及各地办公室发布的相关讯息。

附件:

1.广东省2023年1月流程图

2.广东省2023年1月在线操作指引

3.广东省高等电子相片采集标准

4.广东省2023年1月疫情防控须知

5.各地市办公室、公众号及咨询电话一览表

广东省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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