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自考停考专业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自学考试...

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药学等3个专业停考

根据《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清单(2021年)〉和〈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情况,经与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决定自2024年起药学()、学()、工程)等3个(详见附件)。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药学()、学()、工程)3个从2024年开始实施,不再接受(含其他在籍

二、在过渡期内(2024年至2027年),继续安排以上3个审核。申请从以上3个的在籍,需在过渡期内取得的全部成绩并办理性环节及论文的最后一次为2027年5月,审核的最后一次申请为2027年11月。

三、从2028年开始停止安排以上的所有,并停止颁发书。上述停办后,未获得书的在籍,其已依然有效,可将符合转考转出到外省继续参加,也可转入我省其他继续,已的使用应符合转入,与转入代码、名称均一致的,在转入无需再考。

请各有关单位(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工作中要加强宣传和解读,以多种方式及时、准确地通知广大,充分保障和维护的合法权益,积极稳妥地做好的各项善后工作,确保此次工作平稳过渡。

 

附件:

药学()等3个一览表

序号

代码

名称及层次

委托部门

1

100701

药学(

河北医科

2

101101

学(

承德医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3

120103

工程

北京交通

北京项目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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