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24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将于11月26—30日(每天8:00-22:00)进行,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http://zk.hebeea.edu.cn)报名。具体考核安排详见《2024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中的实践性环节课程考试安排。
考生按照《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办法》报名参加实践性环节考核。考生取得所学专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后,方可报名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等毕业环节考核;所选专业已经毕业的,不能重复报名参加该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等毕业环节考核。
与考试有关的其他信息、通知和要求,我院将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hebeea.edu.cn)、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http://zk.hebeea.edu.cn)、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hbsksy)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其他业务的办理时间及相关要求,请查阅“考生办理业务时间表”。
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办法摘要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以下简称“实践性环节考核”),是为了实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专业规格要求和课程考试目标,对考生进行基本技能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考核,包括:实验、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含毕业综合考核)和其他专门技能等。
第三章 报考缴费
第十条 我省实践性环节考核一年两次。上半年考核时间一般为3月-4月,报考时间为上年11月26日-30日;下半年考核时间一般为9月-10月,报考时间为5月26日-30日。
第十一条 具体考核课程安排详见当次报考简章公布的《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课程安排表》,具体考核时间及考核要求登录相关主考学校网站查询。
第十二条 考生按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取得一门及一门以上理论课程考试合格成绩后,可报名参加该专业的实践性环节考核;取得所学专业的全部理论课程考试合格成绩后,方可报名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考核。
第十三条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http://zk.hebeea.edu.cn)进行网上报考。报考时,考生本人必须准确填写报考信息,慎重选择报考课程,并认真进行核实,确保报考信息准确无误。
第十四条 报考完成后,考生须登录相关主考学校网站进行网上支付。支付成功后,报考信息一律不予修改。
各主考学校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的收费标准按现行有关文件执行。
第五章 成绩管理
第二十八条 每次考核结束后,由省教育考试院公布考核成绩(上半年5月18日17:00,下半年11月18日17:00)。
第六章 考核纪律
第二十九条 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入场考试。
第三十一条 考生要遵规守纪,诚信考试。在考核中有抄袭、替考等舞弊行为以及其他违反考核规则的行为的,省教育考试院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第三十三条 对于考核中出现的违法行为,将通知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办理业务时间表
业务 | 项目内容 | 上半年 | 下半年 | 办理方式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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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 报考简章查询 | 上年10月中旬 | 4月中旬 | 互联网 | 登录zk.hebeea.edu.cn网站“查询中心”,点击“报考简章”查询;报考点、考点张贴。 | ||||||
网上注册、报考、支付 | 1月5日-10日 | 6月10日-15日 | 互联网 | 登录zk.hebeea.edu.cn网站 “理论课程报考”入口。 | |||||||
考生信息修改申请 | 1月5日-10日 | 6月10日-15日 | 现场 | 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身份信息变更的证明材料到市教育考试院申请。审核结果由市教育考试院告知考生。 | |||||||
考试通知单打印 | 考前1周周五17:30 | 互联网 | 登录zk.hebeea.edu.cn网站“查询中心”,点击“理论课考试通知单”查询、打印。 | ||||||||
考 试 | 以当次“报考简章”公布为准。 | ||||||||||
成绩公布 | 以当次“报考简章”公布为准,登录zk.hebeea.edu.cn网站“查询中心”,点击“成绩查询”中的“当次成绩查询”查询。 | ||||||||||
成绩复核 | 考生本人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教育考试院提起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复核结果由市教育考试院告知考生。 | ||||||||||
实 | 网上报考 | 上年11月26日-30日 | 5月26日-30日 | 互联网 | 登录zk.hebeea.edu.cn网站“实践环节报考”入口。 | ||||||
考 试 | 由主考学校确定并公布 | ||||||||||
成绩公布 | 以当次“报考简章”公布为准,登录zk.hebeea.edu.cn网站“查询中心”,点击“成绩查询”中的“当次成绩查询”。 | ||||||||||
免 | 网上注册、申请 | 3月1日-6日 | 9月1日-6日 | 互联网 | 1.仅限我省在籍考生申请免考(在籍考生即在我省已取得一门及以上理论课合格成绩的考生)。 2.未注册的在籍考生,须本人先登录zk.hebeea.edu.cn网站,点击“考生注册入口”完成考籍档案的注册(身份证、图像等信息的验证),再进入“申请免考入口”申请 。 已完成注册的在籍考生可直接进入“申请免考入口”申请。 | ||||||
现场确认、 提交材料 | 3月1日-6日 | 9月1日-6日 | 现场 | 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相关材料到报考点办理。 | |||||||
网上支付 | 3月1日-7日 | 9月1日-7日 | 互联网 | 登录zk.hebeea.edu.cn网站进入“申请免考入口”支付。 支付成功后,免考信息不予修改,不予退费。 | |||||||
审核结果 发布 | 4月6日 17:00 | 10月10日 17:00 | 互联网 | 登录zk.hebeea.edu.cn网站“查询中心”,点击“免考审核结果查询”查询。 | |||||||
结果复核 | 考生本人自审核结果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教育考试院提起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免考复核结果由市教育考试院告知考生。 | ||||||||||
免考课程 成绩发布 | 5月10日 17:00 | 11月10日 17:00 | 互联网 | 登录zk.hebeea.edu.cn网站“查询中心”,点击“成绩查询”中的“合格成绩查询”。 | |||||||
合 | 网上申请 | 3月1日-6日 | 9月1日-6日 | 互联网 | 登录zk.hebeea.edu.cn网站中“合并成绩入口”完成申请。 | ||||||
合并成绩发布 | 5月10日 17:00 | 11月10日 17:00 | 登录zk.hebeea.edu.cn网站“查询中心”,点击“成绩查询”中的“合格成绩查询”。 | ||||||||
转 | 转出申请 | 3月1日-10日 (工作日) | 9月1日-10日 (工作日) | 现场 | 考生到河北省政务服务大厅申请办理,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联系电话:0311-66635330。 | ||||||
转入申请 | 3月1日-31日 (工作日) | 9月1日-30日 (工作日) | |||||||||
转入成绩发布 | 5月10日 17:00 | 11月10日 17:00 | 互联网 | 登录zk.hebeea.edu.cn网站“查询中心”,点击“成绩查询”中的“合格成绩查询”。 | |||||||
毕 | 网上注册、申请 | 7月1日-6日 | 11月20日-25日 | 互联网 | 未注册的在籍考生,须本人先登录zk.hebeea.edu.cn网站,点击“考生注册入口”完成考籍档案的注册(身份证、图像等信息的验证),再进入“申请毕业入口”申请 。 已完成注册的在籍考生可直接进入“申请毕业入口”申请。 | ||||||
现场确认、 提交材料 | 7月1日-6日 | 11月20日-25日 | 现场 | 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相关材料到报考点办理。 | |||||||
毕业电子比对 结果发布 | 7月12日 17:00 | 12月1日 17:00 | 互联网 | 登录zk.hebeea.edu.cn网站“查询中心”,点击“毕业电子比对结果”查询。 | |||||||
毕业电子比对 结果复议 | 考生如有疑义,可按照各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申请复议。 | ||||||||||
毕业审定 结果发布 | 8月15日 17:00 | 次年1月6日 17:00 | 互联网 | 登录zk.hebeea.edu.cn网站“查询中心”,点击“毕业审定结果”查询。 | |||||||
毕业审定 结果复核 | 考生本人于毕业审定结果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教育考试院提起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复核结果由市教育考试院告知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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