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
根据《辽宁省认定和实施细则》(辽招考委字〔2009〕21号)有关,就有关问题如下:
(一)段的,按不同对象有如下:
1.各类以上(含)生和生可免试已学过的名称和相同的。
2.各类的生可免试已学过的名称和相同的基础课。
3.普通中等生可免试已学过的名称和相同的政治课。
4.普通的肄业生、退学生可免试已取得成绩的名称和相同的。
(二)段(含独立段)的,按不同对象有如下:
1.各类以上(含)生可免试已学过的名称和相同的。
2.普通的结业生可免试已取得成绩的名称和相同的基础课。
3.各类以上(含)生可免试已学过的名称和相同的政治课。
4.以上(含)生可免试已学过的名称和相同的。
5.国外留学的必须经省级行政部门认证后,可按照相关和免试已取得成绩的名称和相同的基础课。
(三)各类以上(含)生获得的有关等级者可:
1.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文秘及相近生可语文。
2.外国语言文学类生可外语。
3.经济学类生可政治经济学(财)。
4.凡各类以上(含)生以上(含)者,可与名称相同的。
5.获计算机等级(NCRE)一级以上(含一级)者,可非计算机类计算机基础、计算机(含和)。
6.获计算机等级(NCRE)二级C语言设计(笔试和上机),可《高级语言程序设计》(含、)。
7.获计算机等级(NCRE)三级PC(笔试与上机),可《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含和)。
8.获计算机等级(NCRE)二级以上(含二级)者,可中计算机(含和)。
9.获NIT《中信息的》模块者可中计算机(含和),获NIT《计算机基础》模块者可计算机基础(含和)。
10.获计算机二级者可中计算机(含及),办理时需同时持与之相应的书,名称一致,且计算机发证与书发证相符。
11.获等级(PETS)三级以上(含三级)者(含笔试成绩)可(二)。
12.获等级(PETS)二级以上(含二级) 者(含笔试成绩)可(一)。
13.获辽宁省三级者,可(二),办理时需同时持与之相应的书,名称一致,且发证与书发证相符。
14.获辽宁省二级以上者,可(一),办理时需同时持与之相应的书,名称一致,且发证与书发证相符。
15.获四级者,可(二),2005年以后,等级成绩高于425分(含425分)者,可(二)。办理时需同时持与之相应的书,名称一致,且成绩发布与书发证相符。
16.获能力A级者,可(二),办理时需同时持与之相应的书,名称一致,且发证与书发证相符。
17.获能力B级以上,可(一),办理时需同时持与之相应的书,名称一致,且发证与书发证相符。
18.获外语水平(日语)(WSK)等级及翻译资格(日语)、日本语能力测试(JPT)二级以上(含二级)可日语(二)。
(四)下列情况不能申请:
1.各类的肄业生、退学生不在之列。
2.各类考查课不在之列。
(五)说明
1.中“名称和相同的”、“名称和相同的政治课”和“名称和相同的基础课”是指名称一致、在培养目标中地位、作用及掌握的程度一致的,并且是取得成绩的必修课。
2.申请“已学过的名称和相同的”、“免试已学过的名称和相同的政治课”和“免试已学过的名称和相同的基础课”的,须提供原件及成绩单原件。成绩单原件是指原时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成绩单原件在人事档案中无法提供的,可提供加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或市级以上人才档案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
3.现中会计学()B、药学()、法学()B、人力资源()和金融学()等5个,2018年下半年起停止接纳“第二”,不再按照“第二”给办理,2018年上半年以前的老继续按照“第二”办理,待我省执行《清单(2021年)》及《基本规范(2021年)》进行调整后,以上5个“第二”文件已不适用,则2018年上半年以前的老也不再按照“第二”办理。
4.人力资源()中,从2021年下半年起,“人力资源职业资格”不进行审核,持有2020年以前由人力资源和保障部颁发的一级至三级“人力资源职业资格” 的,可按照人力资源()申请,待我省执行《清单(2021年)》及《基本规范(2021年)》进行调整后,将按照新的申请。
六、注意事项
1.审查和工作,要对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根据《违规处理办法》(2004年5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部令第18号发布,根据2012年1月5日《部关于修改〈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修正),“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成绩的,应当认定相关的实施了作弊行为,当次各科成绩无效”。凡有伪造、涂改和提供假证明材料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资格和已取得的成绩,并记入诚信档案。对有营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照《违规处理办法》给予相应的处理。
2.登陆服务提交申请后,应在内到各市、区招生完成现场确认,如未能在内完成现场确认,视为放弃本次。
3.完成现场确认后,应在内完成支付审定费,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
4.可在审核结果公布内登陆服务查询,如对结果有异议,应在审核结果反馈内向所属市、区招考办提出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办理流程
1.:未进行的老须在登陆服务进行。
2.提交申请:完成后,在内登陆服务进入“申请”,填写联络电话,认真阅读《须知》和《承诺书》并确认,选择及所要,填写所依据的材料信息,包括、成绩单和各类等级名称及编号,同时上传每项材料对应的照片,检查确认无误后保存提交。上传照片的同时须上传相应的认证报告或电子备案表(不包括原为中专的)。上传材料照片真实,文字内容清晰,文件类型为JPG或JPEG格式,文件不得小于50K、不得大于1M(照片像素大于200x200)。如不上传材料照片或上传材料照片不全,将无法继续完成申请。服务对所填报的信息进行在线验证,验证未通过的将给予提示。需要特别注意,服务与中国查询联网,请确保本人可在“”查询。各类相关等级在线验证失败(包括外省取得的相关等级)的,可自行删除相关材料信息和信息,如能提供发证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可在现场确认阶段进一步审核。
3. 各市现场确认及初审:在内到所属各市、区招考办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递交所依据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市、区招考办接收上传的材料照片,并与所递交材料进行比对并签字,确保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后材料原件交带回,留存材料复印件并上报省招考办。各市、区招考办根据《辽宁省认定和实施细则》(辽招考委字[2009]21号)的有关,对的申请进行审核,不符合政策的要告知并予以退回。对于同一既有通过审核的又有不符合政策的,市、区招考办在告知的情况下可对于不符合政策的进行删除。申请时材料验证失败的,在现场确认内,如能提供发证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各市、区招考办要通过部“中国网”网站或服务进一步核查,确保信息真实性后添加证明材料照片及相关信息,并给出审核意见。
4.支付:通过现场确认的登陆服务完成。支付方式为个人支付。应在内完成支付审定费,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5.全省最终审核:在内,省招考办组成审核组根据的申请、上报材料以及各市初审结果对的申请进行审核。
6.结果反馈:在内自行通过服务查询审核结果、打印通知书。
辽宁自考免考申请相关规定及申请流程的内容就介绍到这里,了解更多有关自考、成考等学历提升相关知识,同学们可以把本站(zikaoben.cn)加入浏览器收藏夹。有任何学历提升相关疑问,也可以点此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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