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授教育辅导站评估考核办法

函授教育辅导站(以下简称函授站)和校外学习中心(以下简称学习中心)是对成人(网络)高等学历教育学生进行教学辅导,思想政治教育和组织管理的机构,是学校教学的延伸,也是学我...

武汉大学函授教育辅导站、校外学习中心评估考核办法

辅导站(以下简称站)和校外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对(网络)进行教学辅导思想政治和组织教学的延伸也是学我校继续发展的重要基地承担着宣传、生源组织、集中辅导、支持、考务等大量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对站、中心的建设促进站、中心工作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估考核原则

1、以评估促建设基地的整体实力和质量

2、以评估促改进通过评估发现不足特别是软件方面的不足提高其支持服务能力提高满意度

3、以评估促规模的通过评估后的建设和改进形成良性互动提高基地在当地的影响力

4、以评估促服务质量的

二、评估考核方式

1、专家小组进场实地评估;

2、检查硬件设施与案卷资料;

3、了解、教学支持服务等情况;

4、访谈员工和代表;

5、征询继续各部门及办系对站、中心工作质量、办事效率、服务态度的评价意见作为总评时的参考;

6、填写《武汉站、中心评估细则》各项指标;

7、向被评单位领导现场反馈意见;

8、形成评估报告

三、评估考核范围

所有站、中心都必须接受的评估考核评估启动后站、中心需提交接受评估的申请

建站或当已接受省级主管部门评估的站、中心免予评估但必须提前向提交评估的结论性文件供评估领导小组参阅酌定处于“休眠”状态(没有生源)的站、中心暂缓评估上一省级主管部门检时整改的站点重点评估其整改部分

对于常检查或评估过程中发现虚假宣传、违规组织(如开展教学或招收套读我院)的站、中心视作评估不

四、评估考核的组织

评估考核由继续负责组织实施包括制定评估指标体系、具体实施方案、工作小组的人员选配等

成立武汉站、中心评估考核领导小组主管副校长任组长继续院长、主管院长任副组长负责评估期间的指挥、协调工作从继续、办系选派熟悉继续的人员组成若干专家小组深入各站、中心如果成熟可邀请部分中心主任随组进场观摩评估过程

每3评估一次所需经费由专项下达

五、评估考核标准

参见附件一《武汉辅导站评估细则》、附件二《武汉网络校外中心评估细则》

六、评估考核结果的运用

评估考核结果将作为站、中心进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不者可依据具体情况作出限期整改、停招、终止合作等处理

七、本办法由我校继续负责解释

八、本办法自起实施

附件一:武汉辅导站评估细则

评估项目

评估

指标

评估要素

评估方法

(30分)

1、1设站单位合法

设站单位具有法人代表资格

查看法人代表资格.

6

   

1、2设站单位手续

设站的协议及备案手续完备、资料齐全

查看协议书、备案材料等

8

   

1、3设站单位履行职责

设站单位有领导分管指导思想端正定期研究指导站工作站排忧解难

查文件及会议记录听取站站长汇报

8

   

1、4站长、副站长、秘书履行职责

站长、副站长按配备并及时研究和落实站工作:专职秘书配备接受过专门本人胜任教学工作

查任职批文召开教师、座谈会听取反映

8

   

(50分)

2、1办公

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办公

查看办公现场听取站工作人员意见

6

   

2、2教学、实验、实习场地

教学场地(包括教室、课桌椅、灯光、黑板等)满足教学需要能解决有关的实验、实习

查看现场.

8

   

2、3集中面授期间食宿

食宿(包括有适应经济能力的住宿、食堂、水电、医务、安全等)满足需要

查看现场听取教师、及有关人员意见.

8

   

2、4后勤服务

1.关心生、为生排忧解难

2.热情接待教师、并妥善安排食宿

召开座谈会、听取多方反映.

8

   

2、5

1、宣传措施得力生源充足

查有关措施记录

6

   

2、完成录取及工作落实

查每人数统计表

8

   

3、在站规模

查在站人数统计表

6

   

3、1工作与总结

有具体度及学期工作并能认真执行度工作总结.总结按时上报

查看与总结

6

   

3、2规章制度建设

制度健全(对辅导教师的站站长职责、秘书职责、班主任职责、面授期间的制度、办法等)并能严格执行

查看规章制度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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