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自考主考院校调整

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京考自考〔2021〕16号)精神,经北京教育考试院第14次院务会研究,决定变更计算机及应用专...

北京自考计算机及应用专业、财务管理等专业主考院校调整通知

根据《北京院关于印发〈北京市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京考〔2021〕16号)精神,经北京院第14次院务会研究,决定变更计算机及,现具体通知如下:

一、2024年1月1日起,计算机及变更为北京科技职业,由北京科技职业履行职责。

二、2024年12月,符合最后一次申请北京邮电副署盖章的书。自2025年6月起,须申请北京科技职业副署盖章的书,北京邮电不再受理申请。


根据《北京院关于印发〈北京市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京考〔2021〕16号)精神,经北京院第14次院务会研究,决定变更财务)、财务)、信息与信息)等3个,现具体通知如下:

一、自2024年1月1日起,财务)、财务)、信息与信息)等3个变更为对外经济贸易,由对外经济贸易履行职责。

学历提升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