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自考专业调整

市考委关于深化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课程改革的通知 各考区、有关主考学校、助学单位: 为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规范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贯彻******精神,...

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课程改革通知

市考委关于深化天津市改革的通知

各考区、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部关于规范的工作,进一步贯彻******精神,落实强国建设战略,扎实推进继续供给侧改革,切实服务经济发展能力水平,为完善我市全民终身体系助力赋能,根据《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设置实施细则〉和〈清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1号)、《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清单(2021年)〉和〈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结合我市具体实际,经广泛调研论证,对我市有关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方案

我市所有(含过渡,下同)名称均调整为部办公厅印发《清单(2021年)》的名称,并于2023年下半年启用。详见《天津市名称调整对照表》(附件1)。

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转考方案

市考委关于发布天津市转考方案的通知

各考区、有关单位:

为加快构建服务全民终身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设置实施细则〉和〈清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1号)、《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清单(2021年)〉和〈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等文件,结合本市现状,近年来,陆续宣布部分停止新,且于2023年陆续停止安排和办理书。

为满足上述继续的愿望,市考委根据目前本市现状,将部分转考到相同或相近的(简称“转考”),详见《天津市转考方案对照表》(附件1)。同时,与转考之间制定具体的替代关系,详见《天津市转考方案》(附件2)。成绩继续有效,可以替代转考,转考全部后,在转考申请。《天津市转考方案》启用为2024年1月。

附件1中“转考名称”一栏为空白,是该无合适的转考可转考到相同或相近的外继续,具体转考自行咨询相关,也可继续参加本市其它,但在其它时要符合其。附件1中标记“*”的,拟转考的新正在制定中,转考方案后续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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