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转换体系

南都讯 记者贺蓓 日前,广东省教育厅公布《关于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实施意见(试行)》。 《试行意见》具体明确了同等及以上学历、低一级学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在线课...

自考、培训等学分或可转换,广东探索高等教育学分认定转换体系

   南都讯 记者贺蓓 日前,广东省厅公布《关于认定和转换工作实施意见(试行)》。

  《试行意见》具体明确了同等及以上、低一级、在线职业资格、非职业资格、培训、业绩类成果等八大类别的认定和转换办法。

  《试行意见》明确,省厅鼓励不同联合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衔接标准,开展合作培养,进行认定和转换。开展普通、高职为基础的认定试点,探索普通、职业相互融通的途径与机制。

自考、培训等学分或可转换,广东探索高等教育学分认定转换体系

  2019年12月24日,在华工城校区图书馆举办海上丝绸之路历史文化展。南都记者 陈辉 摄

学历提升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