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自考专业调整

根据全国考委印发的《关于将质量管理与认证、质量管理工程两专业列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考委〔2023〕1号),受省质量强省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质强办...

湖北省自学考试新开考质量管理与认证、质量管理工程专业

根据考委印发的《关于将质量与认证、质量工程两列入〈清单〉的通知》(考委〔2023〕1号),受省质量强省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质强办)、场监管局委托,结合我省先行区建设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决定面向行业质量与认证()、质量工程()两个(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质量与认证()、质量工程(为湖北,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本指导和检查、学业综合评价的成绩认定与申报、环节考核组织实施与成绩申报、相关命题、论文答辩、书副署和授予等工作,做好线上与技能考核工作。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质量与认证(参加质量工程(,须已经取得的各类及以上及以上在籍生。

三、形式:按照我省行业委托模式进行,采取非,按照非、非的形式组织模式进行

四、及费用:质量与认证()、质量工程(按照统一公布的安排执行,首次定于2024年4月,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鄂价费规〔2013〕215号文件执行。

湖北新增开考宝玉石鉴定与加工等9个自学考试专业

依据《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清单(2021年)>和<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以下简称《清单》和《基本规范》)精神,结合湖北省先行区建设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经与商定,决定面向宝玉石鉴定与加工()、烹饪工艺与营养()、商务)、工作()、体育)、秘书学()、农林经济)、土地资源)等9个。现印发上述9个(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宝玉石鉴定与加工()等9个,按照各,取得成绩且达到性环节考核和考核,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可申请办理相应层次书。

二、:执行湖北省现行

三、安排:首次定于2024年4月,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鄂价费规〔2013〕215号文件执行。

四、宝玉石鉴定与加工()、)和秘书学()等3个新旧过渡期截止为2025年12月。过渡期内,在籍满足旧的,可按照旧申请办理相应层次书;2025年12月前,仍不满足旧的在籍,可按照新旧对接表(详见附件3),转到相应新继续,满足新的,可申请办理新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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