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成人高考报名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3〕7号),结合福建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招生学校 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开放...

福建省2023年成人高考报名简章

根据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3〕7号),结合福建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一、招生

部审定核准举办的开放、职工、职业、职业干部和普通成(继)教院等(以下统称)实行统一招生。

招生类型分起点升(以下简称高起专)和起点升(以下简称)两种。

在校形式分业余和,最短为三年。

部和福建省厅批准下达招生,并由福建省院统一向公布招生后,方可在福建省招生。

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和部有关招生制订本招生章程,并在开始前以适当方式向公布。招生章程必须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内容包括招生形式、学制和年限、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以及加试、地点等。各应对招生章程的内容承担责任并负责处理遗留问题。

二、招生

(一)招生来源编制工作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各编制在各地招生目录,目录内容应包括招生、层次、形式、学制、外语语种、校外教学点(站)、授课地点、收费标准等内容;第二阶段,省厅认真落实部《普通继续办学基本 (试行)》,综合考虑办学和能力、生源情况等,从严确定所属招生规模,组织所属编制各在各地招生数,招生数不得超过主管部门核定的招生上限。省院负责向公布招生和招生

(二)招生来源实行编制和,招生来源的编制、上报、分送、调整等工作按部有关进行。所有必须在全口径编制分省(包括省属在本省的分)。

(三)在分省编制过程中要立足各地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着眼优化结构和提高质量,充分体现为在职从业人员服务、以业余为主的特点。

(四)举办,只能在已经按履行过校外教学点(站)登记手续,并报福建省备案后方可在福建省招生。各要认真对照《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继续校外教学点设置与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的具体校外教学点中已经不符合设置标准的、安置会导致不符合设置标准的、准备撤销的,原则上不得在该教学点安置招收

(五)各应按部相关提前做好招生备案工作,并在部公布的拟招生备案范围内安排招生

(六)医学门类中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藏医学、蒙医学、维吾尔医学、针灸推拿学、预防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和医学检验等不得安排招生;艺术类、外语类安排招生须经部审核备案。

三、

(一)

符合下列的中国公民可以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的各类高、中等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

4.高起专的应高级中等或者具有同等学力。必须是已取得经部审定核准的系列颁发的书、结业或以上的人员。

5.医学门类还应具备以下

(1)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或取得认可的普通中专及以上相应;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并具有中专或中专水平

(2)的人员应取得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

(3)医学门类其他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人员。

(4)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对口。

6.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侨民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7.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地。确需在非户口所在地的,原则上应在工作或居住所在地

(二)

所有参加统考、高素质农民和乡镇农技人员以及免试入学的均需办理手续。福建省采取的方式,分为信息输入(含志愿填报和材料上传)和信息确认(或现场)两个阶段。

信息输入(含志愿填报和材料上传):9月8日9:00--9月12日18:00;

截止:9月12日18:30;

信息确认:9月8日--9月14日;

现场信息确认:9月12日--9月16日。

(三)办法

登陆福建省院网站(https://www.eeafj.cn)

-“数字服务大厅”-“成招”-“”,认真阅读《2023年福建省招生》、招生目录和有关说明。

必须完成信息输入、材料上传、、提交审核、信息确认(或现场)、查询审核结果(信息确认的)、打印确认单(信息确认的),即为成功。信息采集工作按照部有关和《各类招生工作信息标准》执行。

以下几种情况的,需要到现场进行确认:

(1)非大陆居民身份证

(2)免试生及符合加分(除25周岁以上)的

(3)认证未通过,无信息的

(4)高起专的未满18周岁的

(5)确认未通过的,需转现场确认的

1.信息输入

(1)按照网页的提示和签订协议,准确输入个人基本信息(姓名、二代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通讯地址等)和志愿信息。每位只能1次。应自主诚信时所填写内容、提供的相关材料应客观、真实、准确。

(2)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最多可填报2所,每个填报1个志愿。

②招生备注栏内的招生范围注明限招“职工”、“委培单位人员”的属限招;“面向××地区招生”是指面向在该地区生活和工作的人员,户口不限制;没有注明的即面向全省招生。形式为业余的主要是面向本地区招生。

③在提交审核前,如需修改志愿信息,可凭自己的账号及密码上网修改。但志愿信息经本人提交审核或经确认点确认通过后,不得更改。

(3)一般应选择户口(或工作单位或居住)所在地作为信息确认点。在进行时需上传户籍证明、居住证、工作证明(含有效社保缴交证明)中的一种,以此证明是否在相应的归属地

2.材料上传

所有须将本人居民身份证电子照片(人像面)、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户籍证明(居民户口簿户主页与本人页)、居住证和工作证明(含有效的社保缴交证明)等三种证明选择一种上传。时证件类型填写的是非居民身份证的,请按实际情况上传相应证件的电子照片,医学门类的还需上传相应或证明,还需上传相应的及以上书。每个上传的材料应大于50KB且小于100KB。

证件照片具体如下: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白色背景)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长宽比例为4:3),大小应大于50KB且小于100KB,照片必须清晰完整。

(2)证件照图像应真实表达本人相貌。禁止对图像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旋转等变换操作。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处理。

(3)证件照图像应对焦准确、层次清晰、色彩真实、无明显畸变。

(4)除头像外,不得添加边框、文字、图案等其他内容。

核对自己输入信息与上传材料无误后,应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闽发改价格函〔2023〕238号文件核定的收费标准应交纳考务费每生160元,完成缴纳费。

4.提交审核

在完成后,应再次确认所填报信息(含志愿)、上传材料真实、准确,并点击提交审核,将自动进行身份三要素核验,以及将通过进行验证。需记下给出的号ID,并牢记本人亲自设定的账号、密码,此账号密码还将用于成绩查询、第二次志愿确认、录取信息查询和填报征求志愿等,须妥为保管。

5.信息确认

(1)信息确认

由各确认点完成,在完成提交审核后,各确认点应及时认真核对填报信息及上传的材料,进行确认,以便能及时查询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的会有短信提示,请在收到短信提示后及时登录,查看审核结果并进行相应处理。

现场信息确认

现场信息确认手续必须由本人办理。需现场确认的,到已选择的信息确认点进行信息核对确认,包括交验有关证件、证明及复印件,核对信息确认表,核对无误并签字后交现场确认点存档。凡未在内进行现场信息确认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本次费不退。

现场信息确认有关及交验材料

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居民户口簿、居住证、工作证明(含有效社保缴交证明)三选一。时证件类型填写的是非居民身份证的请按实际情况携带相应材料前往现场。

时,信息验证未通过的,须持经部审定核准的系列颁发的及以上书、结业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生须持所在部门加盖公章的《福建省应届生审核表》,到确认点办理确认手续,并签署资格确认承诺书。确认点需明确告知应于10月11日前向确认点所在市、县(区)招生提交出具的认证报告,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本次费不退。

③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免试和录取加分投档的,须交验原始证件和复印件;申请免试入学的优秀运动员还须交验本人申请书和省体育行政部门出具的《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推荐表》;申请加分投档的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还须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的运动成绩证明。

④申请免试就读福建省的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须交验身份证、退役证(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军官转业、军官复员)、自主就业/自主择业证明(退役证上未注明的,复员干部无需提供)及符合相应原件及复印件。

⑤高职(高专)生参加“欠发达地区”服务期满考核,可免试入读福建省,须交验高职(高专)书、《福建省生服务基层项目》。

⑥“选聘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生志愿服务西部”、“农村义务阶段教师特设岗位”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可免试入读福建省,须交验普通高职(和相关项目考核证。

确认工作结束后,设区市招生应下载《2023年福建省招生符合照顾政策的花名册》并审核,将符合申请免试入学的名册及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报送省院复核。

6.查询审核结果(信息确认的)

各确认点会在完成提交审核后及时进行人工核验,大约需要48小时,请及时上网查看。

打印确认单(信息确认的)

在查询到审核结果通过时,即可打印确认单,成功。

8.第二次志愿确认。请在11月28日9:00-11月30日18:00登陆网站,认真查看公布的招生数。所报未下达招生数的时所填报的相应志愿将失效,可凭个人账号密码进行第二次志愿确认,对时填报的志愿进行调整。

(四)组织

信息确认工作由市、县(区)招生负责组织实施,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本地区的信息确认点,向公布,并报省院备案。各确认点应配足配强相应设备及工作人员,以保证信息确认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四、

(一)

招生统一为10月21日-22日,具体安排见附件1-2。

(二)

1.高起专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统考均为语文、数学、三门,其中数文科类、理科类两种。

2.统考为政治、和一门基础课。基础课对照表见附件1-3。

3.艺术和体育类招生必须对进行加试。其它是否加试由各有关自行确定。

(三)内容及时长

统考部依据2020年版《各类招生复习大纲》的进行命题。所有统考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高起专的统考每门时长为120分钟,每门时长为150分钟。

(四)试卷形式

福建省高起专、的统考全部实行阅卷评分,采用答题卡作答方式。

(五)加试

1.艺术、体育类须参加招生组织的。相关必须组织加试,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

2.确认单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在内参加所第一志愿加试。

3.进行加试须在招生简章中明确有关办法等,并提前向公布,自行命题和组织加试成绩及确定的加试名单必须在10月18日前报送省院备案。

4.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

(六)组织

1.工作在省招委会、省厅领导下,由省院负责,各设区市在本级政府及招委会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和本地区的工作。考区设在设区市人民政府所在地,若因特殊需要在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增设,须报省招委会批准。全部安排在标准化号由省院组织全省按考区统一随机编排生成。

10月13日9:00-10月20日18:00,须登录网站打印

2.招生,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参考(包括备用卷、答题卡等)应当按照工作秘密范围的有关严格,应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完善安全保密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认真做好试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的安全保密工作,确保安全。

3.期间,须携带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入场,应遵守《规则》和其它有关,对违纪作弊者依据《违规处理办法》(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对存在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出售考题及答案、替考等涉嫌犯罪的严重作弊或扰乱秩序的行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阅卷及成绩查询

福建省招生统一全部实行阅卷。阅卷工作由省招委会、省厅组织统一进行,实行评卷负责制的体制。成绩由本人凭账号密码登陆网站查询,不公布,不对查卷。

五、录取

(一)录取形式、

福建省招生工作全部实行计算机录取。录取工作分常规志愿录取和征求志愿录取两个阶段。招生录取工作从12月4日正式开始,12月15日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1.12月4日至12月8日为高起专、录取。

2.12月9日9:00至10日18:00为填报征求志愿,凡未录取的可登陆福建省院网站填报征求志愿。

3.12月11日至15日为征求志愿录取。

(二)录取工作机制

录取工作实行“招生负责,省院监督”制度,即:在符合招生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中,由招生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录取与否和录取的,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省院在录取时,根据招生政策对招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行为予以纠正。各招生要充分发挥校内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强校内自我监督,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机制。

(三)录取控制分数线

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厅按分科类招生数划定。其中:高起专的艺术类(除史论、编导类外)和体育类的文考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科类控制分数线的70%,艺术类高起专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录取时作为参考;高起专的公安类的全部、医学(药学类除外)和中央司法警官的监狱、劳教,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低控制分数线,但不得低于相应科类控制分数线的70%。的录取控制分数线须报部备案。

(四)投档审录

录取时,省院根据志愿顺序将上线的电子档案材料向招生全部投档,志愿择优录取。对于有课加试的,根据加试名单向招生顺序投档。招生根据参加统考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和体育类文化课统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招生的加试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上线生源不足,招生可提出降分申请,经批准,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超过20分。

录取名单由招生提出、省院审核。招生按审核后的录取名单,负责将录取通知书寄达本人。

六、录取照顾政策

(一)下列可免试入学

1.获得“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锦标赛和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

上述运动员时必须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推荐表》(体育总局监制)。

3.参加“选聘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生志愿服务西部”“农村义务阶段教师特设岗位”“欠发达地区”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的普通高职(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相关项目考核证,可申请免试就读福建省的

4.符合的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凭身份证、退役证(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军官转业、军官复员)及相应的,可申请免试就读福建省的

(二)下列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50分的政策

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

(三)下列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30分的政策

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

(四)下列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20分的政策

1.获得设区市及以上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省(自治区、市)、厅、局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全省19个民族乡(福鼎市硖门乡、佳阳乡,福安市坂中乡、穆云乡、康厝乡,霞浦县盐田乡、水门乡、崇儒乡,蕉城区金涵乡,龙海区隆教乡,漳浦县湖西乡、赤岭乡,连江县小沧乡,罗源县霍口乡,泉州台商投资区百崎乡,宁化县治平乡,永安市青水乡,上杭县庐丰乡、官庄乡)的少数民族,以及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等少数民族

7.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设区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8.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1998年12月31日前出生)。

(五)下列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10分的政策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六)符合照顾政策的必须于现场确认时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若同时享有多项加分或免试录取政策项目的,在录取时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录取照顾政策执行。

七、信息公开公示

(一)建立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省、市、等多级招生信息公开制度。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要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

(二)各级行政部门、招生、有关应按照有关,分别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复查结果等相关信息。

各级行政部门、招生、有关应按照职责分工,对享受政策加分照顾、免试入学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的资格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单位、享受照顾政策类别、资格、测试项目、测试成绩、标准、拟录和录取优惠分值等。有关单位应于录取前在各自门户网站进行信息公示,并保持公示半年。

(三)各级行政部门、招生、有关要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讯地址,并按照有关信访对举报事项及时调查处理。

八、复查

入学期间,招生要对已报到信息进行全面复查。对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加分照顾和免试入学资格证明等材料与录取名册、电子档案逐一进行比对核查,并通过“人证识别”等严防冒名顶替。对其中不符合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应按照相关取消其入学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对不能通过电子,必须对时的最后进行复核,不能提供经部审定核准的系列颁发的相应层次及以上书者,由招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院备案。

九、其它

对违反招生有关的,依照《违规处理办法》(部令第33号)和《普通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

1-1.2023年福建省招生工作安排1-2.2023年招生统一

1-3.起点升招生与统一对照表

附件1-1

2023年福建省招生工作安排表

序号

内  容

时  间

1

(含材料上传)

第一次志愿填报

9月8日9:00--9月12日18:00

2

截止

9月12日18:30

3

信息确认

现场信息确认

9月8日--14日

9月12日--16日

4

打印

10月13日9:00--20日18:00

5

 

10月21日--22日

6

第二次志愿信息确认

11月28日9:00--30日18:00

7

、高起专录取

12月4日--8日

8

填报征求志愿

12月9日9:00--10日18:00

9

征求志愿录取

12月11日--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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