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考转考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中有关转考的规定,在籍考生离开原报考地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应当办理转考手续。考生在省际间转考必须通过省...

西藏自考转考、转入、转出流程和办理条件

根据部印发的《工作》中有关转考的,在籍离开原地继续参加的,应当办理转考手续。在省际间转考必须通过省级考办办理。各省级考办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符合本档案。

也就说西藏可以自由的转出到自治区外的其他地区继续参加,其他地区的迁移到西藏也可以在西藏参加,只需要办理转考手续即可。

转往西藏自治区外的怎么办理转移手续

因工作调动、分配、户口迁移或其它原因,不能在西藏自治区内继续,需要在外省异地继续参加的,应当办理转移手续。自治区内生不办理转移手续。

从西藏转往外省的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地(市)办办理转移。地(市)办验核原件无误后,即可打印“西藏自治区转考成绩证明(地市版)”交校对。校对无误后须在“转考成绩校对单”上签字确认;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受委托人必须出具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同时在“转考成绩校对单”上签名,再由地市考办经办人签名,注销其并收取转考手续费,后由办出具自治区办制发的《西藏自治区转移证明信》交。省级考办在办理转考手续时,要按照原成绩,出具统一式样的《档案转移通知单》。档案转出时省级考办应当以机要形式递送,不得由自行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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