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保障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以下简称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考试质量与权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
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
2022-05-27上海自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市工作保障应考者(以下简称)的合法权益保证质量与权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暂行条例》和部《工作》结合上海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
第二条 上海市(以下简称)工作在上海市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市级和分工负责、共同的体制和互相协作、互相监督的机制
上海市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委办设在上海市院)负责全市工作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依据本负责本工作
第三条 工作主要包括:基本信息采集、维护、、性环节考核、论文成绩及档案以及转考、、审定、颁发、电子、信息查证、基础信息归集等





